关于发放《藏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藏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由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制定的《藏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现正式出版发行,根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藏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藏医护理规范》的通知”(青卫中[2018]10号)要求,请各级藏医医疗机构严格遵照执行,并将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青海省藏医药学会。
请各相关单位安排人员于8月30日前到青海省藏医院行政四楼学会办公室领取。
      联系人:万玛愣智  0971-8204657
                   尤 拉 杰  13109755699

青海省藏医药学会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