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藏医药学会关于四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学会财务运行、强化内部控制、健全内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青海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会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青海省藏医药学会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青海省藏医药学会收费管理办法》《青海省藏医药学会内部矛盾解决办法》《青海省藏医药学会项目绩效管理及考核办法》四项内部管理制度。
上述四项内部制度已于2026年4月22日经青海省藏医药学会第九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制度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向学会秘书处反馈。
联系电话:0971-8204657
青海省藏医药学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