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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藏医药界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伟大实践,现将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青科协发〔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推荐。
1.截止时间:2022年2月8日
2.地 点:青海省藏医药学会
3.联系电话:0971-8204657
4.邮 箱:1493152388@qq.com
青海省藏医药学会
2022年1月11日
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自治州科协,各基层科协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60号)文件精神,拟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
(二)推荐条件
1.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特别注重推荐创新团队中的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2.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组织推荐
各科研院所,市(州)科协,省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园区(企业)科协为推荐渠道。
1. 各市(州)科协开展推荐工作,在征求同级妇联意
见后,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
2. 各科研院所可推荐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
3. 省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
4. 各有关高校科协和园区(企业)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
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 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 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组织推荐
各科研院所,市(州)科协,省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园区(企业)科协为推荐渠道。
1. 各市(州)科协开展推荐工作,在征求同级妇联意见后,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1名。
2. 各科研院所可推荐候选人1名。
3. 省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
4. 各有关高校科协和企业(园区)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1名。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推荐人员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三)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注重关注在科普、智库、扶贫、民间科技外交等领域的科技服务情况。提名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四)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
(五)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推荐人选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六)推荐渠道和推荐人选、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如推荐人选或团队被投诉,推荐渠道及推荐人选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七)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须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
(八)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工作材料
推荐情况报告1份。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团队产生方式、确定推荐的人选、团队科研业绩等。其中:通过科研院所推荐的,加盖本单位公章;通过市(州)科协推荐的,加盖市(州)科协公章;省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推荐的,加盖学术团体(科协)公章。
(二)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材料
1.《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8份原件(请勿另附封面)。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三)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团队材料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8份原件(请勿另附封面)。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四)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材料
1.《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5份原件(请勿另附封面)。
2. 在读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五)附件材料装订成册1份。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六)书面材料由推荐渠道于2022年2月11日前报送至省科协组人部,逾期不再受理,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逾期的,责任由提名渠道承担。谢绝本人报送材料。相关表格可在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官方网http://www.q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世杰(0971)6302841
邮 箱:874861871@qq.com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32号国投广场7楼702室
附件(点击下载):
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