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术语
藏文翻译规范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术语藏文翻译,我会藏西医结合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筛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术语113条,编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术语藏文翻译规范》,经专家论证,并于2020年2月26日青海省藏医药学会第七届十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各会员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术语藏文翻译规范
 
 
                     
青海省藏医药学会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