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藏医药学会
关于开展全省重点专科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中藏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提高各专科服务能力,根据青海省中藏医药管理局《关于委托开展重点专科验收工作的通知》(青中藏医药便函[2019]53号)要求,近期我会组织专家对全省已到验收期限的重点专科进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验收将从完成目标情况、基础条件、技术队伍、服务能力与技术水平、医疗质量与安全、科研教学等方面进行评估,总结重点专科建设以来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专科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验收对象及时间

1、验收对象全省中藏医重点专科建设2年以上或已建设未验收的重点专科。

2、验收时间2019年1021日至11月15日。具体安排见《2019年全省中藏医重点专科建设验收时间安排表》。

三、验收形式

验收工作将以单位自评和专家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专家现场评估包括听取专科带头人汇报、专家质询、现场查看与资料审阅等内容,现场检查按照《青海省中藏医重点专科建设成效评估验收表》进行。

四、验收专家组暨成员

为全面开展全省中藏医重点专科验收工作,成立青海省中藏医重点专科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昂青才旦    省藏医院      党委书记

副组长:万玛拉旦    省藏医院      副院长

        杨 忠 辉    海南州藏医院  副院长

第一组组长:昂青才旦

成员:万玛太、多杰拉旦、尕藏三智

第二组组长:万玛拉旦

成员:完玛仁青、华欠桑多

第三组组长:杨忠辉

成员:杨本扎西、彭毛东主、斗本加

五、工作要求

1、要求各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专科开展自评,并配合省级专家组开展好评估工作。要如实填报真实、准确、有效的信息与资料。对评估工作中存在虚假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重点专科建设资格、取消所在医院参加“十四五”相关专科申报资格等处理。

2、评估专家组要按照《青海省中藏医重点专科建设成效评估标准》(通用版)要求对重点专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评估。要严格遵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中期评估专家纪律和接待工作有关要求》,做到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3、青海省中藏医重点专科评估验收时间安排表:

序号

验收时间

检查医院

专家专家

1

10月21日-25日

兴海县藏医院

杨忠辉

杨本扎西

彭毛东主

斗本加

2

同德县藏医院

3

果洛州藏医院

4

 

10月22日-28日

祁连县藏医院

昂青才旦

万玛太

多杰拉旦

尕藏三智

5

天峻县藏医院

6

都兰县蒙藏医院

7

刚察县藏医院

8

10月21日-24日、11月5日-6日

尖扎县藏医院

万玛拉旦

完玛仁青

华欠桑多

9

化隆县藏医院

10

泽库县藏医院

省中藏医药管理局相关人员到时随机参与检查评估工作。       

  

 青海省藏医药学会

                       2019年10月16日